《易经》哲学思想的混沌性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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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哲学思想的混沌性刍议
[内容摘要] 关于《易经》(《周易》本文部分)哲学思想的性质究竟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问题,历来有不同的看法。本文认为,《易经》的哲学思想是呈混沌状态的,其性质就是混沌性。这种混沌性表现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并存、
[关键词]《易经》哲学思想 混沌性
《易经》是《周易》本文部分,大概在殷末周初就有了大体轮廓。从哲学的角度看,《易经》的内容已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初步反映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思维水平,有了哲学思想的萌芽。关于《易经》哲学思想的性质问题,较为普遍的观点都认为它是唯心的,只不过在唯心主义的体系中反映出了一些合理的无神论和辩证法思想的因素。但是,也有人说它的思想倾向于唯物,至少它的认识论和宇宙观是唯物的。[1](103页)本文认为,《易经》的哲学思想是呈混沌状态的,它的性质就是混沌性。
一
《易经》哲学思想的混沌性首先表现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并存。
《易经》产生于殷周之际,当时,“帝”、“天命”观念在人们的心目中有着不可动摇的绝对权威,人们认为人间的一切事物都受“上帝”、“天”安排和支配。国家大事、日常生活也不得不向“天”、“帝”筮问,以此知吉凶,定行只,卜与筮是沟通天人之间信息的唯一途径。《易经》的文句不外都是些判断吉凶祸福、人事得失和变化的内容。如:
“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需》卦辞)
“乘马斑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屯•六四》爻辞)
“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大过•九二》爻辞)
第一条卦辞意为:(从需卦的卦象上看),只要等待,有信心,则前途光明亨通。求得此卦,大吉大利,可涉越险难。第二条爻辞说:马队整齐地去迎娶,其征兆是去就吉,没有不利。第三句可译为:枯了的杨树又生根,老头又成婚娶了妻,此兆无所不利。这些情况说明了《易经》是卜筮经验事实巧合的记录,日积月累,由卜官之类的人整理,编纂而成的,是供占筮用的典籍(作为占筮的依据和参考资料)。
正由于《易经》是由占筮而成又用于占筮之书,而不是专门的哲学著作,这一性质就决定了它反映出来的哲学思想不乏言神道鬼之语。如:
“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大有•上九》爻辞)
“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师•上六》爻辞)
“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萃•六二》爻辞)
前两句的意思简单明白,第三条爻辞不易懂。首先,要把握“引”、“孚”、“禴”三字的涵义。“引”为援引,“孚”中正、诚信,“禴”为简单的祭祀。其次,要注意《易经》中的原始思维特点:一些筮辞,其形式为:取象之辞(A)+ 断占未来吉凶之辞(B)。[2]据此,上举第三条爻辞的意思应该是:(此爻)有“九五”爻的援引,是吉祥无灾之兆,春夏的祭祀虽然简单,只要心诚意笃,神灵也人降福。[3](240页)《易经》作者显然认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由“天”、“帝”管着,是它们支配人间的吉凶得失和命运变化,人间的君王则是受“命”于“天”,有“天”保佑,所以,经常要向“天”、“帝”进行祭祀,经常要通过占筮与“天”、“帝”沟通信息,窥知天意,断定吉凶,选择行只。他们把占筮之事看得很严肃,态度也很虔诚。这在《蒙》卦中反映得很突出。他们认为:(占筮之事)“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这么严肃的占筮才得出各种卦象,然后又在各卦爻象之后加上莫名其妙的占断之辞(尽管他们有一定的“逻辑”推衍,并且,这种推衍的方法和过程对我们也不乏哲学性的启发,但是,这种“逻辑”推衍始终是神秘莫测的),当然,这就给《易经》思想染上一层浓厚的宗教神秘主义色彩。《易经》作为一部巫术迷信之书,它的思想难免具有这样浓厚的宗教神秘色彩,但是,书的性质不该看作是书中思想的性质,我们不能以此断定这种具有浓厚神秘色彩的思想就是唯心的,也不能说其主调是唯心的,因为我们在书中看到的无神论思想和朴素辩证法因素实在不比天命神权观念和巫术迷信成分少。
《易经》中的无神论思想主要表现为重视时间、地点和人事条件对事物发展的影响作用。如:
“需于郊,利用恒,无咎。”“需于泥,致冦至。”(《需•初九、九三》爻辞)
“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悠往,先迷后得主,利。”(《坤》卦辞)
前两句说,做事地点环境不同,结果不同:等待于郊野空旷之地,又能持之以恒,则无灾无难;等待于泥淖之中,自处难行之地,将招致强盗之祸。后一句意为:大有亨通之运兆,对女性有利。君子在有所去往,有所作为时,将会先不够顺畅而后得其归依,这是吉利的。[1](17页)这样的解释当然是一家之言,别的解释与此有较大出入者。[3](19-20页)可是,不同的解释并不影响我们引用此例的结论:《易经》作者认为,时间身份地位等条件不同,人们的行动遭遇不同。这些地方已几乎看不到天命的作用。再如:
“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无妄•六三》爻辞)
“履虎尾,愬愬、终吉。”(《履•九四》爻辞)
“师出以律,否臧凶。”(《师•初六》爻辞)
前一爻说,无妄之灾只是对本地居民而言,对于行人来说,则是得利。第二句认为,人处于凶险之地,只要提高警惕,谨慎行事,也可化险为夷。第三句说,军旅出征,要靠纪律约束,纪律不严,就会遭凶险。这些都说明人的祸福受各个人自身条件和自己主观努力的影响,对于人自身力量的重视,当然就是对天命鬼神权威的忽视或蔑视。
《易经》中关于矛盾相互转化的辩证法思想也是随处可见的。如:
“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明夷•上六》爻辞)
一段爻辞中就有三对矛盾概念。其实,六十四卦就是互相对立的三十二对矛盾。
《易经》第一卦《乾》的爻辞很有趣:
“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这里用龙作比喻,龙由“潜”到“见”,由“跃”到“飞”,龙的升腾生动地说明了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和状态。类似的例子还有《渐》卦等。
此外,《否》《泰》两卦的卦象和卦辞的联系集中表现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根据就在于阴阳交合的作用。这就说明我国上古人民已经初步看到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源泉,懂得了对立面又同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道理。并且,他们还认识到矛盾可以互相转化的普遍现象。如《乾》卦中的“亢龙有悔”,《泰》卦中的”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等等。
上述情况说明,《易经》哲学思想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成分、精华和糟粕是并存的。因此,作为一个整体的思想,既不是唯心的,也不是唯物的;或者说既是唯物的,也是唯心的。这就它的混沌性之第一层特征。
有人也许会说,事物的性质决定于事物的特殊矛盾之主要方面,对《易经》的定性也应该这样看问题。笔者认为,对辩证法的原理不能作肤浅片面的理解和运用。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统一体,事物的性质是由构成事物的特殊矛盾所决定,这种特殊矛盾往往有主要的方面支配和决定次要方面进而由主要方面决定整个事物的性质和面貌的倾向。但是,也不排除存在这种情形的可能:矛盾统一体内部对立面之间难分主次,难辨高下。这种情形的矛盾也是一种特殊矛盾,由这种矛盾构成的事物或这种矛盾所赖以存在的事物载体,其性质就会以特殊的面貌表现出来。如果不承认这一点,我们对许多事物性质的判断就会犯简单化机械化的形而上学错误。《易经》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并存,主次难辨,高下难分,我们只能如实表述这种特殊的性质_____混沌,否则,我们的理论就会成为普罗克拉斯蒂的铁床,《易经》的本来面目就会被削足适履地硬塞到某种理论范式之中。
二
《易经》哲学思想的混沌性还表现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成分的互相渗透。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两种互相对立的思想,不过,对立和统一是分不开的,我们不能断言这两种思想成分之间就一定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在人类认识发展的早期阶段尤其如此。
尽管《易经》中有那么多无神论思想和辩证法因素,我们也不能说它的思想总体是唯物主义,或主调是唯物的。《易经》思想的精华毕竟是从一本巫术迷信书中反映出来的。当然,书的性质不等于书中思想的性质,但是,无论如何,书的性质跟书中思想的性质有着很强的联系,它的合理成分是在解说神秘的卦爻象之时就事论事地反映出来的,是窥知到的一种“天意”。不过,这种“天意”有许许多多实在是当时人们日常社会生活实践经验的一种反映和总结,是人们思想水平的一种表现。人们生活在一个客观的现实世界中,长期的生活实践无论如何总会使他们对客观事物自身的规律有所感觉,有所认识,这种认识显然是被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搬进占卜迷信的殿堂里来了。
认为《易经》的宇宙观和认识论是唯物的人说:“信天命,敬鬼神的思想,应该是上古人普通的信仰,不能说是爻辞作者所独有的,只该是爻辞作者忠实地反映了那时候的真实。”[1](103页)笔者认为,虽然信天命,敬鬼神的思想是上古人普通的信仰,但是,这种唯心的思想不能因为是普通人的信仰就可以被说成是唯物的,唯心的信仰反映到书中也仍然是唯心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当时人们的思想中,除了信天命,敬鬼神的成分外还有许许多多无神论思想成分和朴素辩证法因素,这些东西也一起反映到书中来了。由于各种思想成分往往互相包含,互相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当时的人们又不能意识到它们之间的对立,这种反映(一起上书)显得很自然。
《易经》是筮文化的孑遗,又是人文文化的开端,它的思想中还有原始思维的遗痕。原始思维最主要特征的物活论(万物有灵),对早期生民的意识和行为有压倒性的支配力量。另外,上古人还有一种信仰,就是认为在彼此没有什么空间和因果联系的两种事物和两种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同一,或彼此之间存在着某种直接影响作用。这种思维现象,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称之为“互渗律”。“由于万物有灵论和互渗律信仰,古人眼中关于世界的图景是有机的,万物有灵,灵灵相通,所有的事物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并且互相感应联系。殷人不仅把日月星辰风雨雷电人格化而加以祭祀崇拜,而且将自己的休咎吉凶与草木山川飞禽走兽的异动联系起来。”[2]在原始思维方式的影响下,上古人的日常意识还处于感性世界观阶段。在感性世界观中,没有纯粹的物理事实,没有主客体的严格区分,也没有主观与客观的对立。这种“哲学出现之前的意识形态中主观与客观、物质与观念的不可分性,给哲学发展的初期留下了痕迹”。[4](10页)《易经》哲学的混沌性,正是这种“痕迹”的典型表现。
三
把《易经》哲学思想定性为混沌,决不是搞折中调和,这种混沌实际上代表了人类早期认识的特征,是反映论在人类认识初始阶段的客观表现。人类认识的发展总是由浅入深、由混沌无序到清晰有序,由现象到本质。
思想的混沌性,在古希腊众多自然哲学家身上,表现也是很明显的。古希腊七贤之一的伊奥尼亚米利都派哲学家泰勒斯认为“水”是万物的本原可始基,企图用物质来说明世界的统一性。但是,他还说过:“磁石有灵魂,因为它吸动铁”。[5](5-6页)可见,他的朴素唯物主义是和原始的“物活论”思想相联系的。爱非斯的赫拉克里特,认为万物的始基是“火”,这“火”总是在“一定的分寸上燃烧,在一定的分寸上熄灭”,他不愧为“古代辩证法的奠基人”,但是,他的辩证法思想毕竟是朴素的、自发的和原始的,缺乏科学性。他认为,在火与万物的转化过程中,火—水—土的“下降的道路”和土—水—火的“上升的道路”,其实是“同一条道路”。这两条道路可以说是周而复始的,成为一个圆圈,“在圆圈上,终点又是起点”,所以,天下的事物都是周而复始,变来变去,总是那样,“每一天都与另一天相似”。可见,赫拉克里特的思想具有循环论的色彩,而这与辩证法是不相容的。[6](13页)不相容的思想从同一个人的思想中表现出来,就反映了思想发展过程中普遍的混沌性。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亚里斯多德,他的第一哲学表现了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间的动摇徘徊,常常陷于混乱,他的自然哲学也可以说是荒谬无稽与有价值的东西的混和物。总之,在这位古代百科全书式人物身上,我们也看到了人类早期认识的混沌性特征。
和上述古希腊贤哲的思想比较起来,《易经》哲学思想的混沌性是很典型的。
为什么《易经》哲学思想会这么典型地表现出唯物唯心成分并存、精华和糟粕融为一体的混沌状态呢?
1、人类初期认识水平比较低下,虽然认识了许多客观规律性的东西,但还不是完全自觉的,带有朴素自发的性质。较低水平的认识具有较大局限,而人的认识又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想超越这些局限,就会用猜想甚至虚幻的联系来串联现实的事物,如认为万物有灵和互渗律信仰。这样,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思想成分(现代人眼中的图景)必然互相并存,互相渗透。
2、《易经》哲学思想还处于萌芽状态,只有一些零碎的观念,一些自发朴素的思想因素,而不是完整而成体系的哲学。《易经》作者不是自觉地阐发自己的哲学思想,而是在解释占筮结果的过程中就事议事地表述自己对事物的较为一般的看法。这些情况决定了《易经》所表现出来的哲学思想只能是零乱、原始而粗浅的。正因为有这一特点,书中才存在着那么多与唯心主义的宗教神秘思想相矛盾的合理成分。如果是完整系统的哲学,那么,为了体系的需要,异己的东西,不管是否合理,都会被尽量剔除。
3、《易经》不是一种思想文化流派,不是一种体系,也并非出自一时一人之手,代表的是人类早期认识的混沌性。
4、占卜迷信及其经验事实的巧合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和加工编纂等等,都是精神文化活动。在上古时代,这些活动是垄断在统治阶级手里的,天命神权思想是当时占统治地位的上层建筑之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统治者服务的。这是《易经》思想混沌性的阶级根源。
本文参考文献目录:
[1]钱世明《周易卦爻辞通说》[M],中国和平出版社1988年版。
[2]陈 明《象占:原始思维与传统文化》[J],《哲学研究》1990年第6期
[3]张园齐《白话易经》[M],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240页)
[4][苏]M•A•帕尔纽克主编,刘继岳译著《作为哲学问题的主体和客体》[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5] 《古希腊罗马哲学》[M],三联书店1957年版。
[6] 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上册[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